学校名称: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原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139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原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现有石家庄市校区、蟠龙湖校区两个校区,是华北地区唯一一所资源环境类专业特色高职院校。现设有地质工勘系、建筑设计系、财经商贸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体育健康系,重点打造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文化艺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旅游大类共八大类专业群,形成了各专业集群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各专业在全国及河北省技能大赛屡获嘉奖。学校建校四十余年以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连续十余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河北省文明单位”。
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本省的招生政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相关专业要求执行。
3、在河北省录取规则:河北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我校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法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的,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同分考生排序原则:历史类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类进档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本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6、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3300元/年;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600元/年,二等奖学金4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在校生享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120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新生在校期间享受学费、住宿费、书费全额减免,同时享有申请国家助学金资格;在校期间申请参军入伍或退伍后入学的学生享受学费国家补偿政策。
四、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装院路68号(蟠龙湖校区);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901号(石家庄市校区)
联系电话:0311-68108550
传真电话:0311-68108855
学校网址:http://www.dkyaol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