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县黄兴大道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4322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世界五百强企业——三一重工独资创办的非营利性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实施高质量就业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三一集团、中广核、中移铁通等 150余家行业领先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注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培养,校企联合培养了近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现场工程师,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薪资、用人单位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同类高校前列。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以及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共计4200人(实际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招生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印的2024年招生计划手册。高考统招省份有湖南、江苏、浙江、安徽、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河南、河北、江西、广西、贵州、山西、甘肃、青海、广东、辽宁等省份,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发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2024年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元/年 | 学制 | 科目要求 | 备注 |
工程机械学院 |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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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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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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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工程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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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工程学院 | 数控技术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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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工程学院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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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工程学院 | 软件技术 | 15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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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工程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15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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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15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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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学院 | 电子商务 | 15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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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学院 | 大数据与审计 | 15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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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学院 | 应用英语 | 15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外语语种英语 |
国际经贸学院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15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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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装备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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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装备学院 |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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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装备学院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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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业学院 | 智能建造技术 | 15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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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业学院 | 建筑室内设计 | 16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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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业学院 | 建设工程管理 | 15800 | 三年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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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专业(方向)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投档比例根据各省份投档工作要求执行,录取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对于分数相同考生根据投档信息中同分排位位次顺序录取,考生同分排位位次根据各省位次排序原则产生。 若已进档考生因分数不够,出现所有已填报专业均不能录取的情况: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不服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其他退档。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相应体育类专业联考及高考。我校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进档考生,按体育类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根据考生投档信息中该省份同分排位位次顺序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均开设有校企合作联合培养班及国际班项目,学费与其他班级学费一致,学生自愿报名项目后由二级学院及企业负责人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表现及面试成绩进行遴选,联合培养班学生由学院及合作企业共同培养定向就业,联合培养班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如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须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对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及学校根据转专业计划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转专业调整。
第十七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一等助学金44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学年,同时学校每学期提供大量勤工俭学岗位。每年9月前,学生可提交相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地学生奖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最高每年可申请160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大道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410100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887789/85251015
招生咨询邮箱:15580958889@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jc.sanyedu.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251376